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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16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 号)、《草业与草原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草业〔2022〕3 号)、《草业与草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草业党〔2021〕39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全职博士后(附件1)。

二、组织实施及考核内容

(一)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年度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结果审定工作。

组  长:苏  蓉 杨培志

成  员:温仲明 阮  鹏 许岳飞 何树斌 陈  俊 何学青 辛清婷

(二)各系(办公室)成立以系(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委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三)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草业与草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草业党〔2021〕39号),从政治素质、品行修养、业务素质和仁爱之心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工作绩效实行量化考核。

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述职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应当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参考管理岗位考核要求进行。实验技术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准备、教学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开放服务工作等5个方面。考核结果由学院和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共同审定。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表

1.专任教师、辅导员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全职博士后线下填写《2022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2),无需系统填报。

2.全体教职工、全职博士后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实验技术人员要突出年度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准备、教学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开放服务工作5个方面的内容),线上生成考核表。非事业编 A 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附件3),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3.全体教职工同时分类填写《草业与草原学院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4)、《草业与草原学院管理及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5)。

4.待系统审核通过后,教职工登录人事系统导出并正反面打印师德师风考核表(一式两份),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同时打印《草业与草原学院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一式一份)、《草业与草原学院管理及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一式一份),12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各系(办公室)主任。

(二)年度工作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

1.师德师风考核。12月20日前,各系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草业与草原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草业党〔2021〕39号)(附件10)完成专任教师及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等级。

2.年度工作考核。12月20日前,各系(办公室)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年度考核等级。

(三)提交材料

12月21日前,各系(办公室)提交师德师风考核表(一式两份),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草业与草原学院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一式一份)、《草业与草原学院管理及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一式一份)、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份,系室考核组长签字)、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7、8,纸质版各一份,系室考核组长签字)交至学院党政综合办,电子版发至xinqt@nwsuaf.edu.cn。

(四)审定结果

12月22日前,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将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

四、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 15%(学生评教结果在学院后 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学院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各系(办公室)考核优秀指标见附件9。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行隔年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存在《草业与草原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负面清单》(见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附件)(附件11)中有关行为的;

9.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有关说明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

2.新入职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3.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号)执行。

4.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草业与草原学院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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