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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2019年度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20     浏览次数: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江苏省宿迁市面向全国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市选聘生”)到市直和县(区)工作(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全市共安排“市选聘生”岗位189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岗位15个,宿豫区事业单位岗位20个,宿城区事业单位岗位20个,沭阳县事业单位岗位45个,泗阳县事业单位岗位49个,泗洪县事业单位岗位40个(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2019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应届毕业研究生,参照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我市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相符。

  三、培养措施

  (一)“市选聘生”到岗后,第一年安排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第二年起,在征得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安排到乡镇基层挂职锻炼。

  (二)“市选聘生”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选拔进县(区)直机关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

  (三)“市选聘生”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培训班,县(区)有序开展专题培训。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各组织一次“市选聘生”座谈会、头脑风暴等交流活动。各地结合年度考核,对“市选聘生”进行专项考察、定期与“市选聘生”谈心谈话,全面了解成长情况。

  (四)“市选聘生”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或者考核考察中反映一般的,以及本人不愿意到乡镇基层挂职锻炼的,不再纳入“市选聘生”队伍管理。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的;

  4.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6.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联合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市直岗位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区岗位由所在县区人社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选聘单位所属地相关部门联系,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4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4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选聘单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4)此次考试按每名考生10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1:3)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9∶00—16∶00。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选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县(区)人社部门组织选聘单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9:00-17:30,地点为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以及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通过资格复审来我市参加面试的外省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省内高校毕业生500元/人交通住宿补贴。资格复审时一并收取毕业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仅限中国银行)。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所在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质、发展潜力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组织考察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成绩由考察人选获得表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以及考察组综合意见三个部分构成。考察人选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占80%和组织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审批手续。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政策咨询

  宿迁市委组织部:0527-84368161

  宿迁市人社局:0527-84353007

  宿迁市委编办:0527-84368353

  监督电话:0527-84359139

  报名技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qhrss.suqian.gov.cn

 

  

   中 共 宿 迁 市 委 组 织 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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