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首页» 信息发布»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0年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各系(办公室)职工考核组,分别负责全院和各系(办公室)职工考核工作。

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苏  蓉  呼天明

成 员: 杨培志  温仲明  阮 鹏  许岳飞  何树斌   陈 俊  何学青  辛清婷

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政策制定、指标分配、考评结果审核认定等工作。

2. 各系(办公室)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委员组成的职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范围

1.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工

2.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学院填写《2020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校外挂职、借调干部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学院填写《2020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平时表现为基础,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

1.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 2020〕 69 号)进行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公益服务等相关工作数量和质量情况。

2.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 2016〕 432 号) ,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4.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

四、考核等级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考核名单及优秀等次指标见附件1、2)。

等次标准参照如下:

1.优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本年度出现旷工、受到党纪或教职工纪律处分的或受到“三误”问责诫勉及以上处理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2.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提交材料,学院公示考核表。

教职工按岗位类型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3、4、5、6),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交各系(办公室);12月22日12:00前,各系(办公室)将教职工考核表电子版打包统一发送至517732659@qq.com,学院汇总后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个人述职,各单位评议考核等次。

12月25日前,各系(办公室)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结合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评议形成考核意见。

12月27日17:00前,各系(办公室)将签署考核意见后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随同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并交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3.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审议考核结果。

12月28日前,学院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各单位评议意见,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4.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12月28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六、有关说明

1.年度考核结果是调整岗位工资、续订聘用合同、晋升职称职务等的重要依据,各系(办公室)和教职工要按照考核时间安排和和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工作。

2.正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学院不进行考核等次认定。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本单位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学院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3.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4.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依据,留学院备查。

5.教职工对公示的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草业与草原学院

2020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Document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