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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暨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7-0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暨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陕西省分配我校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数各1个。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各相关单位可向学校各推荐1人。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

  2.人事处商相关单位审核并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对象。

  3.学校审定。

  4.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网上公示,上报。

  三、相关要求

  1.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陕西省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担任副厅级及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各单位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陕西省优秀教师”。

  4.请各相关单位根据《2019年全国暨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附件1)开展推荐工作,于7月8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hizike@nwaf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包括: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表现情况鉴定意见、《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及简要情况(300字以内,包含个人简介,获得主要荣誉,工作情况及取得成绩等)。

  联系人:颉登科

  联系电话:029-87082871

附件:

  1.2019年全国暨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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