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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1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9〕 10 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正科级以上职务人员。一般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2.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副处级以上干部,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任职安排

  科技镇长团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具体根据服务地岗位安排,任职从 2019 年 7 月起,时间为 1-2 年。

  科技镇长团团长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任职从 2019 年 7 月起,时间为 2 年。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具体人选需求表和岗位安排表见附件 1。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人员填写《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见附件 2),向本人所在单位申请 , 并 登 陆 江 苏 科 技 镇 长 团 网 站(http://58.213.165.252:8086/kjzzt/index),在“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2.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于 5 月 24 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人选的《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 512 室)。

  3.学校研究上报。按照“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的原则,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申报人员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经江苏省委组织部研究审核后确定最终选派人员名单。

  四、相关待遇

  1.科技镇长团成员及团长在任职期间校内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正常发放,并享受挂职当地生活补贴等待遇。

  2.科技镇长团团员及团长在任职期间可参加学校职称评聘。

  联系人:颉登科   联系电话: 029-87082871

附件:

  1.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人选需求和岗位安排表

  2.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

  人事处   党委组织部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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