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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 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12 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指南(见附件)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强化标准复查结论落实,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提升国家标准立项质量,畅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途径。

  二、申报要求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提出。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遴选和申报。

  (三)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国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 18 个月,外文版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 24 个月。

  三、 项目申报

  网址: http://crm.china-cas.org/logout 或者登陆中国标准化协会官方网址左下角“标准样品管理系统” 模块进入该网站。需注册用户后,登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应包括:

  (1)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可在“备注” 栏中注明相关课题研究。

  (2)附件上传。项目承担单位公文、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管理系统” 填报后下载打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以 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

  四、 计划下达

  国家标准立项采用随时申报、分类评估、定期下达的方式。 2019 年计划下达四批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每季度末下达一批,即: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末下达。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一般安排集中下达,每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原则上为上一季度经过评估的项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急需下达的也可由专项计划下达。

  五、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方式

  1.国家标准项目申报请咨询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联系人:牛利芳   高艳玲(010-82261071, 82261048)

  电子邮件: niulf@sac.gov.cn, gaoyl@sacinfo.org.cn

  科研院:王磊(87082928)

  2.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申报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为: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33 号,邮编: 100048)

  联系人:徐大军   石雨婷(010-68486136,68483077)

  电子邮件: xdj@china-cas.org, syt@china-cas.org

  附: 2019 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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