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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推进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激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草业与草原学院党委现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年9月28日-11月15日

二、活动范围

中共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三、活动安排

1.2022年10月1日前,各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宣传活动精神,确保每名党员都有实践和锻炼岗位,并主动填写《学生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登记表》。

3.2022年10月4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党员岗位分配,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加入培养联系人的岗位,要特别注意岗位分配合理、均衡。

4.2022年10月30日前,各支部开展岗位活动,要求活动应与学习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相结合。同时,要注重发掘大学生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加大宣传力度。

5.2022年11月15日前,学院党委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组织交流、发放问卷等形式开展意见征询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四、活动要求

“设岗定责”活动是学院学生党员在具体的岗位上进行党性锻炼的一项特色工作,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入党和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生党员和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内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各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抓紧此项工作,于10月9日前提交设岗定责活动表(附件2)。


草业与草原学院党委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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