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研究生会内部管理,加强研究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健全考核评价与激励监督机制,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会工作实际,草业与草原学院研究生会近期拟对现行章程进行修订,现已形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本次章程修订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校研究生会指导下,经前期调研与意见征集,针对研究生会干部管理、考核与奖惩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修正案(草案)主要拟增设以下两条内容:
第二十一条 院研究生会对所有研究生会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以一定方式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任职期间明显不称职或严重违反有关纪律的研究生会干部,由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相应处理,对主席团成员、秘书长进行相应处理需经过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上述修改旨在建立健全研究生会干部常态化考核机制,强化正向激励与纪律约束,推动研究生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升组织运行效能与服务同学水平。
修正案(草案)将在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后,提交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学院研究生会将继续秉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努力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同学信赖的研究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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