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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1-09     浏览次数:

     

  减免学费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证部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交纳全部学费的在校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减免对象

  减免学费的对象为在校注册的享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单亲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下岗职工子女及突遭不幸的学生等。

  第二条  减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班前70%,其中课程有重修者不能享受全免,有三门及以上重修者不能享受减免。

  (三)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负担较重,学生本人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无吸烟等不良习惯。家庭贫困程度排名居本班贫困学生的前50%。

  (四)享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条件要求执行。

  第三条  减免额度

  (一)减免学费按当年3%的在校学生应交纳的学费作为控制额度,不同年级学生分别按其当年缴纳学费金额标准计算减免额度。各学院减免额度由学生处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和学费标准确定并公布(取尾数为10的整数);

  (二)享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第一学年学费全部减免;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根据其上学年度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分等级减免。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同学前30%者学费全免,排名在31%---70%者学费减免50%,排名在71%以后者学费不予减免;

  (三)其他学生学费减免额度分为全免和减免50%两个等级。

  第四条  减免学费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需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家庭详细住址、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及申请的理由等,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减免学费审批表;

  (二)班级评议(一年级除外)。由所在班级根据学生的申请,核实该生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经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后,确定初选名单上报学院评审组;??

  (三)学院评审组评审。学院成立评审组,根据班级上报学生名单,客观、公正地进行学费减免评审工作。经审查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天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对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审查不成立的,由各学院将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学生本人申请、减免学费审批表和证明材料报学生处;

  (四)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及金额送交计财处。由计财处统一发放。减免的学费应在一周内发放完毕,并将学生本人签名的发放登记表报学生处和财务处备查。??

  第五条  减免学费每年10月评定一次,由学生处组织统一安排,各学院负责实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减免学费

  (一)受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二)平时铺张浪费,有抽烟、酗酒等不良习惯者;??

  (三)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原因引起的学习、生活困难者。??

  第七条  当年享受学费减免的学生,受纪律处分者,应向学校交回其减免的全部学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需向学校全额退还减免的学费外,并视情节给以纪律处分。??

  第八条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困难学生的教育工作,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艰苦朴素、积极进取。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校学发[2004]17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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