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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储备人才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2-11     浏览次数:

     

    杭州市江干区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素有“钱塘江畔金江干”之美誉。近年来,随着杭州城市东扩、拥江发展战略的实施,从“西湖时代”迈向“钱塘江时代”,江干成为杭州“钱塘江时代”的标志性城区。

    江干是城市新中心,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民中心、国际会议中心、杭州大剧院、杭州图书馆均坐落于江干;江干是国际新窗口,B20杭州峰会主会场位于钱江新城,长三角交通商务会客厅城东新城、亚洲最大的高铁枢纽之一杭州东站均位于江干;江干是创新新天堂,凸显杭州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浙江科技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坐拥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清华长三院杭州分院等多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江干是智慧新城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建设智慧产业化、产业智慧化、应用智慧化的智慧城区为抓手,着力提升服务民生智慧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

    江之干,城之心。江干区作为杭州市行政、经济、文化、枢纽新中心,国际化大都市的新窗口,积极抢抓后峰会前亚运机遇,正在把独特区位优势转化为区域竞争优势,高水平全面建设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加快打造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首善之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江干区拟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专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储备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专业需求

(一)招引党政储备人才共20名左右,要求为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专业要求:金融学、经济学相关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相关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相关专业。专业要求以最高学历就读专业为准。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均可),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学金获得者、优秀毕业生等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能力。

(六)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等情况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方法程序

按公开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gan.gov.cn/,下载并填写《杭州市江干区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储备人才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及业绩阅历(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等)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以电子版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jgqgbk@163.com。邮件名称按“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如“张三+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

现场报名:在部分“双一流”高校进行现场宣传报名。现场报名后,需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具体要求及截止时间同上)。现场报名时间、地点等事宜以各高校通知为准。

(二)面试考核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综合比选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侧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数根据面试情况及岗位需求研究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论为合格的报考人员,经公示且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

(一)党政储备人才列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正职待遇,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副职待遇,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后,在区内统筹调配,并先行选派到基层、重点工作平台等岗位培养锻炼。

(四)此次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3万元、2万元;分别享受1500元/月、1000元/月的租房补助3年,可优先入住区人才公寓。

(五)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于聘用时约定,在江干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解聘的不予保留事业身份。

五、其他事项

 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组织部0571-86974729  0571-8697508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杭州市江干区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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