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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材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1-07     浏览次数:

     

  教材的质量直接反映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加强教材建设、教材管理与教材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是我校教材工作的中心任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1.我校教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面向,选用与自编相结合,突出特色与优势,积极开展教材研究,促进教材建设,努力提高教材质量。 2.我校教材工作的任务是: (1)规划组织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工作,努力保障选用国内先进适用的教材; (2)编写和出版具有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的教材,特别是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材; (3)加强和完善教材管理,保证教材选订、发行和供应; (4)积极组织和开展教材研究,及时提供最新教材信息,做好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材的评选推荐工作; (5)加大多媒体教材建设与引用力度,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二、教材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我校教材工作由校教学委员会下设的教材委员会负责,其具体任务是: (1)审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稳步推进教材建设; (2)组织指导教材的研究、评价、编写与经验交流工作; (3)审议各学院申报的拟出版教材; (4)审议我校主编教材的评奖推荐工作; 2.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学院教材工作,其具体任务是: (1)提出本学院教材建设计划; (2)组织开展教材研究、评价、教材编写及教材经验交流; 3.我校教材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教材管理中心负责。

  三、教材编写工作的基本要求 1.依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编写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较强的各类教材。 2.新教材的编写,必须针对现有教材不足,并考虑我校专业的特殊要求,在充分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对教材内容和体系进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 3.新教材的编写一律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多年丰富的教学经验; (2)从事本门学科并有一定研究成果; (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教材编写实行教研室(系)、学院、校三级审查制度。 对教材因出版年限较长,内容远不能适应学科发展及专业要求,确需重新编写的,应提交编写大纲,主编、副主编及撰稿人情况,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同意,并说明理由,由教研室主任签字,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决定;在全部完稿后,凡拟作校内教材使用的,须报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新开课需要编写教材的,必须先写出编写大纲,由教研室(系)集体讨论同意后,写出讲义,一般应试用2年或2届学生,由教研室(系)审查同意后经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四、教材的选用和征订 1.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选用教材应能最大限度的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使教材具有较强的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在保证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的前提下,加大选用获奖教材与全国统编教材的力度,从而提高我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1)优先选用具有我校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的教材及国家获奖和全国公认优秀教材。 (2)在自编教材与统编教材同时存在情况下,应择优选用统编教材。 (3)一门课程多种版本教材同时存在情况下,应择优选用。 (4)一门课程,校内外教材同时存在情况下,可交替选用,促进交流。 (5)尽量不要长期选用一种教材或一个地方教材,以利教材交流。 (6)在确实没有合适的选用教材或无出版教材的情况下,可自编采用。 (7)每门课程应至少保证有一种适用教材可用。 2.选用教材与征订教材的程序 (1)选用教材 ①由主讲教师依据教材征订或选用目录提出教材使用版本,在教研组(系)主任的主持下经集体讨论认定后,由教研组(系)主任签字上报学院。 ②学院召开教学委员会,在主管教学院长的主持下,集体审核讨论各教研组(系)上报的教材选用方案;学院要在确保教材质量,提高教学水平的前提下选取最优教材选用方案,然后填写教材使用计划等有关表格,经教学秘书和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教材管理中心审核。 ③教材管理中心将全校教材选用方案(计划)审核的结果报主管处长审批,必要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讨论,由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2)教材征订学校每学期的教材选用方案(计划)确定后,教材管理中心要正式填写教材征订单,一式四联,主管处长、订方、存档和教材库房各一联。教材征订工作中,选用的出版社或书店要信誉度高,教材正版合法,质量高,到货及时,遵守合同,保证课前学生领用教材人手一册。 3.应注意的事项 (1)教材选用和征订要提前一年进行,每学期需征订的教材至少要在上一学期第十周前进行。 (2)凡正常公开出版征订的教材,以订一届为限,不定期到校的教材,以订二届为限,以降低库存,提高资金利用率。 (3)凡所订教材必须保证使用,不得积压或报废,谁报废谁出钱。 (4)每门课必须有一种适用教材,若因教材管理机构或任课教师个人原因造成学生上课无教材,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教材的发行与供应 1.教材由教材管理中心统一归口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私自向学生推销和出售教材。 2.凡对学生计划供应的教材(主指必修教材),必须按教学计划所开的课程,保证课前到书率达95%以上。 3.向师生提供必要的零售教材。 4.按有关制度,向任课教师提供免费教材。 5.在保证计划需求教材的前提下,可同社会进行教材调剂。

  六、自编教材、讲义的印刷 1.学校一般不鼓励大量编写自编教材,确需自编教材,应按严格程序申请,办理自编教材的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自编。 2.自编教材要保证封面、装帧、设计等印刷质量。 3.自编教材的成本,要保证公开、公平的价格,并且统一到学校印刷厂印刷。

  七、教材研究工作 教材研究是教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重要形式。教材研究应紧密结合学科和专业的发展,开展经常性的研究工作,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研究; (2)教材内容及体系的研究; (3)教材管理的研究; (4)国内外先进教材的比较研究。 教材研究工作应在校教学委员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组织与协调工作由教材管理中心负责。

  八、优秀教材、讲义的评选 1.校、院两级应加强对所使用教材的全面质量管理,定期评选我校优秀教材和讲义,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和较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努力使校内教材评价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将优秀教材的评选纳入教学成果奖的评选系列。凡经2届以上学生使用的教材,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3.教材评价的质量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体现正确的教育思想,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努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和概念,富有鲜明的思想性与科学性。 (2)与国内同类教材相比,体系、内容、方法有创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社会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3)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材料取舍恰当,内容阐述循序渐进,重点难点突出,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养和解决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启发性。 (4)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条理清晰,逻辑严谨,语言规范,文字准确通畅,插图正确,具有一定的适用性。 4.奖励 (1)获奖的优秀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分别按照教学成果奖的等级发给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2)获奖的优秀教材、讲义,除向全国教材交流中心推荐外,学校予以优先采用或推荐出版。 九、政策与经费保障 1.教材管理中心是我校教材建设、教材管理及教材研究的具体实施部门,应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教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2.为保证教材完好和工作顺利,学校应不断改善教材工作基础设施和设备,所需经费列入学校事业费支出。 3.学校应保证教材工作所需经费,包括教材周转金、校内讲义的打印、画图、资料费等,采用学校事业经费与自筹经费相结合,保证“教材建设基金”。 4.编写教材的教学工作量,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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